湖北省能源局日前发布了《关于2018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》,通知中称,明确参与交易用户,确保三方合同签订。发电企业需按不低于年度预安排电量20%的最低要求足额参与市场化交易。同意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、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、武汉钢铁有限公司、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等已通过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审核的4家电力用户参与交易。同意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、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、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、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等5家电力用户获得参与2018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资格。
通过售电公司进行市场化交易的大用户及一般用户,以售电公司为单位进行打包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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